7人被起诉,江阳法院公开审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2)

来源:川南网 作者:江阳法院 发表时间:2019-04-12 17:16

    2017年8月27日,袁某通过QQ邮箱向被告人范某发送了含有3万余条楼盘业主个人信息的附件,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收取了范某100元。该信息包含户主姓名、面积、地址、电话等。

 
    2017年8月25日,袁某通过QQ向被告人陶某发送了含6362条公民个人信息的EXCEL文件,并用微信红包收取了陶某100元人民币。

    同年8月28日,袁某再次通过QQ向陶某发送了含8793条公民个人信息的EXCEL文件,并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收取了陶某100元。

    同年8月29日,袁某再次通过QQ的方式向陶某发送了2万余条二线城市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收取陶某400元人民币。该信息包含姓名、电话、身份证、单位、地址等。

 
    2017年8月25日,袁某通过QQ向何某柱出售了楼盘、公务员个人信息20万余条,并通过支付宝收取1000元人民币。

    同年9月9日,袁某通过QQ向何某柱发送了公民个人信息10万余条的压缩文件,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收取何某柱800元。具体包括包含车牌、电话、姓名、发动机号、法人姓名、电话、公司名、地址、经营范围等。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袁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何某、王某等5名被告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唐某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后,将择期宣判。

 
    小编提醒:每个公民都应当加强自身防范意识,养成保护个人信息的习惯。

    一、日常生活中不随意丢弃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车票、机票等;

    二、不贸然在社交软件上透露真实身份信息,谨防在网络上不经意登记、注册或填写调查问卷时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

    三、网购时谨防钓鱼网站,切勿轻易接收和安装不明软件,慎重进行涉及银行卡密码、各类验证码的操作;

    四、收到短信或不明链接,勿轻易点击。
 
    本文配图均来自网络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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