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交通运输局、泸州市民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泸州市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实施细则》的通知,该实施细则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快转给父母,收藏起来哦!
根据实施细则,凡年龄在70周岁(含70岁)以上,具有泸州市四县三区户口和外地来泸的老年人,均可自愿办理老年人免费乘车IC卡(以下简称敬老卡)。
敬老卡持有者可刷卡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线路范围为泸州市江阳区、纳溪区、龙马潭区内安装有公交IC卡刷卡机的无人售票一票制城市公共汽车线路(梯级票制线路、农村公交、网约定制公交线路除外)。
敬老卡每年限免900次,当年有效,跨年作废。乘坐一元一票制线路扣减1次,乘坐二元一票制线路扣减2次。
免费乘车意外伤害保险不再强制购买,而是鼓励倡导老年人自愿购买,提升对自身出行意外伤害的权益保障。
新办敬老卡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到指定的酒城一卡通服务网点申请办理。每年11月1日起开始年审,未年审的敬老卡次年起将不能再使用。
为确保敬老卡安全有序运行,实施细则还对违规办理、使用敬老卡的行为提出了处理办法:
(一)有以下行为的,收回敬老卡,且当年不得办理敬老卡。
1. 将敬老卡交给他人使用的;
2. 使用他人敬老卡乘坐公交车的。
(二)有以下行为的,收回敬老卡,且今后不得办理敬老卡。
1. 提供虚假凭证办理敬老卡的;
2. 使用伪造敬老卡的。
(三)不接受检查人员、当班公交车长查验卡的,视其情节,停止本人使用敬老卡3至6个月。
(四)敬老卡遗失没有按要求挂失的,停止本人使用敬老卡6个月。
(五)伪造敬老卡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文来源:泸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