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泸州为两民警澄清正名

来源:川南网 作者:刘传福 李菊 发表时间:2022-04-06 16:56
   “今天把大家聚在这里,是鉴于你们两个包装厂之间因为物资运输长期纠纷不断,目前都有调解意愿,最终目的是为了化解矛盾……”4月6日一大早,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大桥派出所民警王刚和陈建波就走进当地企业开展纠纷调解。在这个企业大镇开展调解工作,护航当地企业发展,他们工作激情不减。


王刚在企业走访

   然而,在此前近一年的时间里,王刚和陈建波在工作中心里却有点“窝火”。

   “大桥派出所执法不当请彻查。”2021年2月中旬,有群众通过网络,实名举报办案民警王刚和陈建波,反映他们在办理一起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中,收受他人贿赂并包庇当事人。

   “原本都是所内的骨干力量,是否真有这样的行为发生?”获悉情况后,合江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纪检监察组、县公安督察大队和法制大队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走访案件当事人、调阅案件档案、核查被反映民警经济往来记录等,对举报事实开展调查。

   “我们在执法过程中保证是公平公正的,没有收受一分钱,没有拿过一包烟,更没有接受请吃一顿饭。”接受调查时,王刚显得有点委屈。
 
   原来,涉案当事人李某某以大货车会压烂公路为由,阻挠税某某危房拆除后的泥土转运,村民任某某对其劝阻,从而发生冲突。冲突过程中,李某某持硬物将任某某打伤。因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大桥派出所对李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对此处罚,李某某并不服气,便申请行政复议。不久,合江县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原处罚的决定。李某某之女得知后,猜测办案民警可能有收受贿赂的行为,便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发帖举报。

   经过调查,王刚和陈建波均无收受贿赂行为,案件实体和程序上无瑕疵,网上信访举报不属实。


在大桥派出所召开失实澄清通报会(李菊  摄)

   与此同时,针对毫无依据的举报,联合调查组也对李某某之女进行了批评教育,她表示,以后要增强法纪观念,自觉遵纪守法。
 
   “大桥镇有11.8万人,企业不少,平时处理纠纷就很多,没想到努力地工作,却蒙受不白之冤,当时心里确实有点不是滋味。现在作了澄清,是组织给了我们底气,让我们放下了思想包袱,我们一定一如既往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绝不辜负组织的关爱和厚望。”澄清会现场,陈建波说。
 
   随后,经过征求王刚和陈建波的意见,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邀请事发所在镇相关党政领导、村组干部、群众代表等20余人参与,在大桥派出所,通过会议形式,对两民警的不实举报开展澄清正名,并向两民警下发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函》。
 
   “对举报投诉,我们既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开展核查,又要对受到诬告陷害等民(辅)警旗帜鲜明支持依法维权,为正常执法行为澄清正名,为其撑腰壮胆,做他们的坚强后盾。”澄清会上,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鄢华勇说表示。


向王刚(左)发放《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函》(李菊  摄)

   近年来,为激励广大干部干事创业,泸州市出台《检举(控告)失实澄清保护制度暂行规定》,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如实检举(控告)的,给予鼓励和保护;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有关机关正常工作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去年以来,泸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采取召开澄清会、出具说明通知、向党组织通报等方式,对48名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开展澄清正名。

   文/图:刘传福 李菊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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