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行程,古蔺一男子因涉疫违法行为被立案调查

来源:川南网 作者:古蔺融媒 发表时间:2022-04-02 10:03
   2022年3月31日18时许,古蔺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古蔺县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在2022年3月30日及2022年3月31日对某地一名新冠病毒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李某(男,39岁,古蔺人)进行流行病调查期间,发现李某故意隐瞒自己2022年3月27日18时至24时的真实行程,且未主动采取隔离措施,目前,李某已被隔离。

   李某因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2022年3月31日,古蔺县公安局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外省市来(返)蔺人员和广大群众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古蔺县关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开展来(返)蔺报备、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防控管理,自觉履行防疫义务,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如实报备!报备!报备!
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一定要记住呀!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古蔺融媒”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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