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泸州婚姻登记实现“跨省通办”

来源:川南网 作者:泸州民政发布 发表时间:2021-05-31 10:21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四川等部分省市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泸州市将于6月1日正式启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止。



试点办理机关

   泸州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具体办理机关为区县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

试点业务内容

   泸州市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业务为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和涉外、涉港澳台居民以及华侨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不列入“跨省通办”受理范围。

   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男女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泸州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离婚登记“跨省通办”:男女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泸州的内地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不跨省通办业务:补领婚姻登记证和涉外、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婚姻登记等业务仍按原方式办理,不列入“跨省通办”。

举例说明

   陈先生,户籍在贵州省习水县,长期工作生活在泸州市江阳区,并持有江阳区的居住证,按照之前的规定,只能回户籍地贵州省习水县办理结婚登记,在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后,他既可以选择回户籍地贵州省习水县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选择在居住证发放地泸州市江阳区办理结婚登记。

   居住证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必要证件。

需要提交的证件要求

   在经常居住地办理结(离)婚登记: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居住证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必要证件。

跨省通办实行预约登记

   1.登录四川省民政厅门户网站,点击右下角婚姻登记预约栏目进行预约;

   2.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民政发布,点击业务办理选择婚姻预约进行预约;

   3.下载四川政务服务(天府通办)APP,点击底部便民菜单选择婚姻登记进行预约;

   4.拨打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进行预约。

   各区县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江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830-3123534

   龙马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830-2512270

   纳溪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830-4282327

   泸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830-8170207

   合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830-5262181

   叙永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830-6220045

   古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0830-7203951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泸州民政发布”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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