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实现评审类职称证书遗失补办流程更简、服务更优,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出台政策进一步优化了证书遗失补办流程。 从即日起,专业技术人才证书遗失补办时,不再要求出具单位公函和个人登报声明,只需填写《泸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声明》(可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遗失证书作废声明由市人社局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布。 证书遗失补办具体流程为: 个人申办。证书补办人填写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声明》后,交由现工作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单位根据个人档案资料,对补办手续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相应栏和任职资格文件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审核办理。证书补办人将手续材料直接交到市职改办(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一段70号802室),市职改办审核确认无误后,按程序打印、发放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