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了吗?现在抖音直播、微信群里都在宣传,说不用上班也能缴职工养老保险,交的钱还更少,听说线下都在开宣传会了!”
泸州市社保局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社保没有捷径,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属于违法违规行为,切勿轻信、切勿参与!
一、中介宣传的“好处”,真相是什么?
(一)宣传“不用上班、不用到岗,社保由挂靠单位缴纳”
真相:在没有真实用工关系的情况下,通过伪造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将本人挂靠到用人单位名下参加社会保险的行为是“挂靠参保”。这种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不上班、不发工资,以虚假材料虚构劳动关系参保的做法,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
(二)宣传“缴得少”,只用缴纳个人缴费部分,比个人参保“划算”
真相: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国家规定费率缴费,缴费与待遇挂钩,权益依法保障;“挂靠参保”看似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但中介机构通过收取“服务费”“考证费”等名目,将成本转嫁给参保人员。更为关键的是,此类参保建立在虚假劳动关系之上,本身即属违法,虚假缴费记录可能被依法清理,届时“省下”的费用同样难以挽回。
二、将承担什么法律后果?红线不可触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介机构组织“挂靠参保”,一方面向参保人员收取服务费、考证费、代办费等费用,另一方面以虚假参保为手段,骗取就业补贴、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等国家资金,属于欺诈骗保行为。组织者和参与者,都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对组织挂靠的单位和中介来说:
组织、协助他人虚构劳动关系参保骗保,违反多项法律法规;
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挂靠参保,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补贴等,涉案金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四川省“两院”2012年发布的《关于确定四川省诈骗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诈骗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为5000元以上。
(二)对个人来说:
中介机构收取费用后可能卷款“跑路”,个人缴纳的费用难以追回;
虚构劳动关系参保,参保记录可能被依法清理,缴费“打水漂”;
已领取的养老金等待遇将被责令退回,并处以罚款;
相关违法行为还可能被纳入个人失信记录,影响个人信用;
参与其中的个人,明知系虚构劳动关系仍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协助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同样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参与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没有固定工作,怎么参保才合规?个人参保渠道如下
国家已为灵活就业人员建立完善的参保政策,无需挂靠任何单位!
凡年满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快递外卖等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均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户籍地或灵活就业地办理参保登记。2026年12月31日前,缴费人均可自主申报缴费。
缴费渠道:
(一)微信、支付宝缴费。缴费人可以通过微信中的“城市服务”栏目和支付宝中的“市民中心”栏目进行缴费。
(二)税务征收。参保人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泸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渠道缴费,也可直接到各县(区)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三)银行代收。参保人员可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泸州农村商业银行、泸州银行的所属网点缴费,也可以通过以上银行的手机银行APP、网银、银行自助终端、POS机等渠道办理缴费。
社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命钱”。请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参保,切勿轻信“内部渠道”“代办挂靠”等宣传,如发现虚构劳动关系参保、挂靠参保、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线索,欢迎致电12333或向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举报,共同守护社保基金安全!
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0-3110096
泸州市江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0-3123230
泸州市龙马潭区社会保险局:0830-2501210
泸州市纳溪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0-4217266
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0-8171407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30-8604879
合江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0-5251883
叙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0-6226138
古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0-7701108
文:胡洪菠(泸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