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主城区限行,最新问题解答来了

来源:川南网 作者:酒城交警 发表时间:2023-11-03 09:44


解读

   问:若实施限行后泸州空气质量好转,限行是否不需要每年执行?
 
   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重污染天气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2023年修订)》有效期为5年,若全市空气质量实现持续改善,并稳定进入空气质量达标城市,经研判再行决定是否继续实施。
 
   问:哪些是属于“确因城市生产、生活需要”,可以申请不受限的车辆类型?如果属于,到哪里申请呢?
 
   答:该部分车辆原则上是指: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必须在限行时间和限行范围内承担特殊或特定交通运输任务的车辆,其行为具有明显公共服务、民生保障性质,且车身喷涂有统一外观标识的车辆。包括泸州市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且连续作业的工程运输和作业车辆。符合上述原则的车主可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县生态环境局)汇总,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批准通行。

交警提醒:
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  绿色出行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酒城交警”
 
编辑:百说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蜀ICP备12019884号 川南网信箱:597583136@qq.com 版权所有 泸州市马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08 Luzhou Mading wenhua Digital Media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