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推进“物业+养老”服务试点 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来源:泸州住建发布 作者:泸州住建发布 发表时间:2022-08-24 10:44

   8月19日,泸州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推进“物业+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发挥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根据不同区域人口结构、老年人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物业+养老”服务,着力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该《方案》已开始实施,试点期限为两年。

   《方案》按照“企业自愿参与、政府适度支持”的原则,重点选择重点企业开展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医养康养模式试点,对于其他已经开展养老服务或有意愿参与试点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也可纳入试点,同等享受试点支持政策。


   《方案》明确,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与小区居民日常联系紧密、就近就便等优势,依托现有服务场所、服务队伍、服务网络,充分发挥供需对接平台作用,上门入户为其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重度残疾等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和高龄、独居等老年人提供巡视探访、助餐、助行、助医、代买代购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以服务老旧小区为主的街巷物业、封闭小区物业,面向辖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同时,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自身条件,结合养老需求,成立独立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养老服务需求较大、现有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老旧小区、新建小区、街巷物业等不同类型的区域优先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支持疗养机构通过规范方式转型发展养老服务,转型后重点面向中低收入群体,提供普惠养老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共享空间及物业闲置资源,改造建设成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面向社区老年人开展日间托养、助餐、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老年人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需要,重点在单元门、坡道、电梯、扶手等公共区域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增设无障碍通道、加装电梯,提供地面防滑、加装扶手、消除地面高差等社区适老化改造。


   《方案》提出,要统筹布局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间的合作共建,建立健全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优化医疗保险报销程序和结算方式。鼓励开展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加强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建设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将社区老年人生活情况、健康状态、养老需求、就医诊疗等数据信息纳入统一的数据平台管理。

   《方案》同时针对运营扶持、培训补贴、改造补助、税费优惠等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提出力争到2024年底,探索建立标准统一、模式多样、政策配套、布局规范、结构合理的多元化、多层次“物业+养老”服务网络,稳步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初步形成群众能接受、机构可运行,具有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物业+养老”泸州模式。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泸州住建发布”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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