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无中文标签进口奶粉被起诉 泸州一母婴店赔偿消费者5.5倍货款

来源:川南网 作者:江阳法院 发表时间:2021-12-29 10:32

进口食品越来越受消费者青睐
但进口食品真假难辨
特别是没有中文标识
很容易引发各类食品安全纠纷
2021年6月
梁某在江阳区某母婴店购买11罐奶粉后
以该奶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
将该店起诉至江阳法院
要求店家“退一赔十”



近日
江阳法院开庭审理了
这起涉食品安全的买卖合同纠纷
在法官耐心的调解下
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被告向原告退还购物款
并支付5.5倍赔偿金
原告当庭撤诉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梁某因生活需要,前往泸州市江阳区某母婴店购买11罐进口婴儿奶粉,共计消费2915元。


   不久后,梁某发现购买的进口罐装奶粉没有任何中文标签,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遂以此为由,将该母婴店起诉至江阳法院,要求店家退还购物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江阳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及时了解相关案情,并组织开庭。

   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围绕“原告要求被告退回购物款且赔偿原告十倍的依据是什么”、“原告的身份是职业打假人还是消费者”等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并做最后陈述。


   庭审结束后,为及时化解双方矛盾,承办法官结合案情,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地调解,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向原告退还购物款并支付5.5倍赔偿金,原告提出撤诉申请,至此,该案得以顺利审结。

/ 法官说法 /

   《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食品的包装和标签、标识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如有证据证明食品的标签存在影响食品安全且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除要求赔偿损失外,消费者还可以向经营者最高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商家应合法生产,诚信经营,任何铤而走险的违法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厉制裁。消费者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发现任何食品不法经营行为,可通过消费者服务热线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电话,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举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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