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公平正义|江阳法院高效解纷 当事人握手言和

来源:川南网 作者:江阳法院 发表时间:2021-11-02 09:29

   近日,江阳法院高效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将拖欠货款15万元支付给原告,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拖欠货款引诉讼

   2019年4月1日,被告成都某商贸公司与原告泸州某木业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所承包的某工程项目提供建筑模板、木方材料,结算数量以双方最终实际交易数量为准。


   2019年7月10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合同补充协议》,新增木方材料。

   后经结算,被告应付货款为169.4万元,原告向被告出具了相应发票,被告仅支付原告154.4万元,欠款15万元。


   多次催要未果,原告于2021年8月10日将被告起诉至江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15万元及利息,并于2021年8月17日向江阳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案涉证据引争议

   经审查,江阳法院予以立案受理,并作出财产保全裁定。

   2021年8月19日,江阳法院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成都某商贸公司名下基本账户的银行存款15万元。


 
   2021年10月12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原告向法庭提交了《购销合同》、送货单、对账明细、增值税发票等相关证据,但被告对原告出示的部分证据不予认可,对原告诉讼请求金额持有异议.

释法调解暖人心

   庭审后,承办法官王莉仔细审查原、被告出示的证据及当庭陈述后,认为双方确实存在建筑模板、木方材料的买卖合同关系,原告已完成交货义务,被告拖欠原告15万元货款的事实可以确认,遂电话联系原、被告,向双方释法调解,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原、被告就拖欠货款达成一致意见。


   2021年10月26日,在江阳法院法官助理胡忠华的组织下,被告代理人不远百里从成都赶来,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将拖欠货款15万元支付给原告;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并当庭提交了解除财产保全申请,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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