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法院“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首战告捷(2)

来源:川南网 作者:百说 发表时间:2018-09-07 10:25

    37度高温下攻坚,成功腾退一套房屋

    泸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舣支行申请执行晏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江阳区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晏某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慈善路房屋。被执行人晏某在知悉江阳法院强制执行后,主动配合法院处理,同意评估后拍卖。




    9月4日上午,江阳法院执行干警在37度的高温下到达被执行人晏某所有的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慈善路房屋。向被执行人委托的陶某宣布搜查令,陶某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交出房屋钥匙,并联系搬家公司将房内物品搬出,成功腾退房屋交由申请执行人保管,执行人员对以上资产张贴封条,以待进行评估后拍卖。
 
    3名涉嫌犯罪的被执行人被依法判刑
 
    9月4日,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三件涉嫌拒执犯罪案:

    一、黄某富、钟某秀与曹某、苏某蓉、肖某国、秦某君、贵州森威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曹某明知其有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待履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致使案件自2010年10月进入执行至2017年9月才部分执行,其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告人曹某现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按约履行了部分给付义务,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经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曹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免予刑事处罚。


    二、罗某等人与黎某瑞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龙马潭区法院要求黎某瑞限期交付其名下的车辆,但被告人黎某瑞拒不交付该裁定书指定交付的财物,致使法院的裁定书无法执行。被告人黎某瑞现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部分赔付义务。经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黎某瑞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免于刑事处罚。


    三、罗某珍与秦某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告人秦某惠在知晓自己的银行账户被法院依法冻结后,使用儿子的银行账户进行日常使用,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通过该账户收取占地赔偿款25000元及自己的工资收入等款项,被告人自己的微信账户自2016年以来有收支流水。现被告人秦某惠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案款分配协议并偿还部分债务,得到申请执行人书面谅解。经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人秦某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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