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法院执行大会战系列报道三:养儿不付抚养费 小欢喜成大悲伤

来源:川南网 作者:江阳法院 发表时间:2019-08-29 09:25

    热播剧《小欢喜》刚刚大结局,观看者都从中体悟到父母与孩子共同成长、共同奋斗的喜怒哀乐,体悟到父母与孩子亲情温暖。然而,2019年8月27日,在江阳法院执行大会战中的一起案件,却是父亲以种种理由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被强制执行,因此被拘,令人唏嘘不已。

    熊某因拖欠孩子自2015年到2018年的抚养费、教育费共计25000元,被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后,熊某与原告意见达成一致:约定熊某于2019年3月31日前支付完上述费用。

    然而,当约定期限到期后,熊某虽经多次催款,但他却一直不履行此义务。

    2019年5月6日,原告向江阳法院申请对熊某进行依法执行。承办人收到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熊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经总对总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在承办人多次联系督促被执行人支付抚养费时,被执行人总以经济条件不好、无钱支付为由拒绝支付。承办人前往熊某户籍地寻找其下落并调查其财产情况时,村干部称他一家人都在外务工,老家房子也早已垮塌。

    案件执行就此陷入了僵局。

    在执行大会战打响之后,申请人向江阳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熊某正在市内某物流公司卖车的线索,这让陷入僵局的案件一下有了突破口。


    在接到此线索后,江阳法院立即组织相关警力前去被执行人熊某所在公司找到本人。然而,熊某依然辩解,自己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借钱也未借到,希望能与申请人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和解协议)。



    案件承办人通过电话与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协商,申请人提出要求:熊某必须先支付50%的费用,剩余部分可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在协商过程中,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均坚持自己的要求,致使和解协议无法达成。依照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的申请,江阳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实施十五日的拘留。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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