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泸州法院审结毒品案件293件341人

来源:川南网 作者:马俊杰 发表时间:2018-06-21 18:56
    今年是我国《禁毒法》实施十周年,第31个国际禁毒日也即将来临。6月21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6月以来泸州两级法院依法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情况及全市近年来审理毒品犯罪案件所表现出来的新形势、新特点,公布7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同时,也借此机会向公众进行毒品危害的普法宣传,希望广大市民牢记毒品危害,远离毒品,以实际行动杜绝毒品,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身心健康,促进家庭幸福。


 

    一年来,泸州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毒品案件293 件34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30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99人,无期徒刑以上12人,重刑适用率达到32.6%,是所有犯罪类型中最高的,体现了泸州两级法院从严从重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和力度。从毒品犯罪案件类型来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186件,非法持有毒品案件52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1件,容留他人吸毒案件87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案件仍然占据最大比重,分别占57%和16%。在涉毒犯罪人数中,累犯和毒品再犯86人,占比25.2%。泸州中院一审审理的王某某等十人贩卖、运输毒品达十多公斤的重大毒品犯罪案件,主犯王某某、刘某某一、二审均被判处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于今年1月被依法执行死刑,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充分表明了泸州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期望社会各界行动起来,积极参与毒品综合治理,打好禁毒人民战争。


 

    据了解,泸州市毒品犯罪在现阶段呈现出了毒品犯罪案件仍然居高不下;大宗毒品犯罪大幅下降;末端毒品犯罪数量上升;涉毒犯罪出现年轻化、手段多样化趋势的特点。

    毒品的危害性非常大,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我国对毒品犯罪一贯秉持严厉打击的刑事政策。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持有毒品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及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就构成犯罪。对于罪行严重、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坚持了严厉打击、从严惩处的刑事政策。一年来,两级法院判处五年以上重刑的涉毒罪犯111人,重刑率达到32.6%。同时,对于罪行较轻,被动参与毒品犯罪,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等法定、酌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达到对毒品犯罪分子分化瓦解的效果。

    禁毒工作关系国家安危、民族兴衰和人民福祉,依法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积极参与禁毒工作是人民法院肩负的一项重要职责任务。为此,泸州两级法院积极开展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活动,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推动全市法院禁毒工作的全面开展。


编辑:小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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