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启动首届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 16日前可自荐

来源:川南网 作者:百说 发表时间:2018-04-13 11:13
    好消息,好消息!龙马潭区首届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来啦!

    小编从昨日召开的“龙马潭区首届优秀企业家评选”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只要在泸州市龙马潭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实际经营者,以及龙马潭区籍在外企业法人或实际经营者,都有资格参加此次评选。

    2017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龙马潭区委、区政府拟于今年5月召开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大会,评选表彰一批“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业创新、服务社会”的优秀企业家。

    据龙马潭区副区长唐栋良介绍,此次评选以德为先,不管企业家对龙马潭区经济发展直接贡献有多大,只要在企业诚信守法方面或企业家个人道德方面有重大问题,都将一票否决。

    附:评选活动主要事项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龙马潭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实际经营者,以及龙马潭区籍在外企业法人或实际经营者。

    (二)评选名额。30人。

    二、评选条件

    (一)德才兼备,遵纪守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公众形象;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自觉依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保持积极健康向上生活情趣。

    (二)善于经营,开拓创新。具有突出的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在区域行业内成为一流企业、一流品牌;经营业绩突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位居本行业前列。

    (三)诚实守信,服务社会。具有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榜样示范,诚实守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先富带动后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社会反响良好。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区委、区政府工作。2016年以来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重大质量安全、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失信、恶意欠薪等。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4月16日前,由各企业或行业协会(商会)根据评选条件,向行业主管部门自荐和推荐,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推荐。

    (二)初审。4月17日-18日,将推荐名单交人社、统计、环保、安监、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公安、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群工局等部门完成初审。

    (三)复审。4月19日,领导小组对初审后的建议名单进行复审。

    (四)网络投票。4月21-26日,开展网络投票。

    (五)审定。4月27日-28日,领导小组审定拟表扬人员公示名单。

    (六)公示。4月29日—5月5日,在相关媒体和拟表扬企业家企业所在地公示。

    (七)表扬。5月上旬,召开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对入选企业家予以表扬。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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