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民饮酒后找人开车 没想到代驾也是位“酒仙”

来源:川南网 作者:周启玉 发表时间:2018-01-19 16:32
    近年来,在公安交警部门对酒驾的高压态势以及对拒绝酒后驾驶频繁的宣传教育下,越来越多的驾驶人坚持“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后找代驾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安全驾驶是大家共有的意识,可谁会想到,本想着自己喝酒了不能开车,结果找的代驾居然酒驾!

    2017年11月18日,姜某驾驶川EJ2ZXX号小型普通客车回到老家特兴吃饭,因为席间饮酒所以在准备回家之际联系了自己常用的“代驾”唐某前来驾车。

    15时30分左右,代驾唐某抵达特兴,随后驾驶着搭载了姜某的川EJ2ZXX号车沿S307线往长江现代城方向行驶去,当车辆行驶至龙马大道春雨路路口等待红绿灯时,有一个人过来敲击着车门,此时的唐某并没有理会,等绿灯亮后便驾车离开。

    随后,当车辆行驶至纪念碑警务室门口时,正好遇到例行治安检查,就在唐某停车配合检查时,之前敲击车门的人又出现了,原来此前唐某在行驶过程中无意擦挂了他的车竟毫无感觉,自顾离去,所以车主便一路追随至此。

    治安警察在对唐某进行询问的过程中,发现唐某可能存在酒后驾驶的情况,随即联系了交警部门,当三大队民警赶到后,对唐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竟涉嫌酒驾。后经抽血检测,发现其酒精含量为271.6mg/ml!属于醉酒驾驶!

    怎么代驾还醉驾?!原来代驾唐某在接到姜某要求代驾的电话前,因为饮酒在家休息,虽然喝了酒,但是又不想放弃这一单赚钱的机会。因为一时的侥幸,为了一笔代驾费,唐某将面临法律带来的严厉惩罚!

    按照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车主以及驾驶员: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但是当寻找代驾时,应该有起码的筛选,首先通过正规渠道找代驾,其次是找到代驾后,注意观察一下对方有无喝酒迹象,查看一下对方的相关证件等!

    周启玉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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