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17年9月,泸州市网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贩卖涉及泸州检法、政府、企事业单位的手机机主数据,经初查后泸州网安迅速立案侦查。经扩线侦查发现这是一个由运营商内鬼和广告公司相互勾连,专业从事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团伙。经过两月余的侦查,理清了整个团伙的组织结构、活动轨迹和犯罪利益链条。 在掌握了嫌疑人大量的犯罪证据后,2017年10月、11月,在成都、泸州等地将犯罪嫌疑人袁XX、彭XX、唐XX、李XX、钱XX等25人抓获,查获四川省移动机主数据5797万条,联通机主数据600万条,电信机主数据100万条,捣毁“XX通”短信群发平台一个,打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广告公司多个。
经梳理发现运营商内鬼提供的机主数据包含政府机关、检法等多个单位,且数据内容异常详尽,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家庭住址、套餐种类、消费金额、余额、开卡时间开卡地点等。 目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强制措施,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泸州公安网安部门借此机会提醒全市网民: 公民在上网活动中,要加强防范黑客攻击,建立具有安全防护能力的网络,并积极改善网络环境的安全状况,强化网络安全意识,提高防止黑客攻击的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公民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谨慎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不随意在陌生网站注册信息,不随意连接陌生WIFI,不随意扫描二维码,防止步法分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 同时,公民个人、企业要学法、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要充分认识到公民个人信息是涉及公民合法权益的根本标志,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得非法获取和买卖,违者将受到法律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