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启动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

来源:川南网 作者:周卫 刘鸣 发表时间:2021-08-27 16:08
   8月26日,泸州市召开全市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部署会,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以及7个县(区)人社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泸州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平传达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委《关于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并根据泸州市实际情况,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对构建和谐泸州以及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级各相关部门和县(区)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排查化解突出矛盾,查处违法案件,纠正违法行为,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安全健康平等和谐的劳动环境。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切实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大局。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县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对维护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专项执法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增强工作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专项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明确落实责任,将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抓实抓牢。

   二要迅速行动。各区县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能职责,积极行动、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联合行动,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保障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对于涉及到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及时立案、及时查处、严厉打击。

   三要强化宣传。各区县和相关部门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对检查发现的女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执法中存在的难点,要认真总结分析,形成典型案例。同时,依托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曝光违法行为,确保专项执法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切实保障女职工劳动保障权益,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聚焦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等权益问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排查化解突出矛盾,查处违法案件,纠正违法行为。目前,泸州市人社局、泸州市卫健委、泸州市医保局、泸州市总工会已联合下发《泸州市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专项执法行动时间从2021年8月27日开始,到2021年10月15日结束,为期近2个月。

   专项执法行动的对象为:全市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女职工较多的纺织业、服装制造业、化工、箱包、制鞋业、商业服务业、金融业以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高科技行业企业,近年来曾发生女职工权益维护问题的用人单位。

   专项执法行动的内容为: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情况,重点检查女职工产假、哺乳时间情况,孕期、哺乳期延长劳动时间和夜班劳动情况,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情况;女职工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情况;用人单位关于女职工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制度规章情况;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女职工产假待遇情况;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情况;女职工组织建设、心理健康维护的情况;用人单位发布含有性别歧视性内容招聘信息的情况;其他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文/图:周卫 刘鸣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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