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10月1日起,堵塞、封闭、占用消防车道将被严惩

来源:川南网 作者:泸州消防 发表时间:2020-09-22 11:28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关于加强消防车道管理的通告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消防车道被堵塞、封闭、占用,影响消防人员灭火救援行动,延误灭火救援最佳时机,对火灾中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带来了极其恶劣的不利影响。为切实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加强消防车道管理工作,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泸州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泸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等政策法规规定,我支队将从2020年10月1日起对堵塞、封闭、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行为,采取加强型治理措施。现将具体事宜向社会各界通告如下: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划设消防车通道标志标线,设置警示牌,确保鲜明醒目和易于辨识。

    二、车辆驾驶人或所有权人应遵守车辆停放规定,严禁乱停乱放造成消防车道被堵塞、封闭或占用现象。

    三、对于停放在消防车道上的车辆,物业服务企业应第一时间履行劝导和管理职责,对拒不服从管理的车辆驾驶人或找不到驾驶人的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或小区业主可以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举报。

    四、对于乱停乱放造成消防车道被堵塞、封闭或占用,经消防救援机构人员现场核实的,消防救援机构将现场制作并张贴《涉嫌占用消防车道违法行为告知单》,车辆驾驶人或所有权人作为涉嫌违法行为人,须在规定时限内前往相关消防救援机构接受处罚。

    五、违法行为人未按规定执行处罚决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会被纳入个人征信记录。

    六、对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通过拖车等方式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特此通告
                    
 
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9月16日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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