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还拒执行,江阳法官清明逮“老赖”

来源:川南网 作者:江阳法院 发表时间:2019-04-11 10:57
    4月6日晚23时25分,清明放假第二天,泸州市江阳区法院执行局值班干警刘宇接到线索,某劳动报酬案件的被执行人赵某已回泸州入住宾馆。

    执行干警刘宇迅速与刘晓春、范杰奔赴某宾馆,将其控制,要求他自觉履行拖欠的劳动报酬和合同债务共计15万余元的法律义务,赵某拒不履行,法院随即对他采取了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此前,江阳法院通过邮递送达方式依法向被执行人赵某发送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在有效送达后,被执行人赵某拒绝申报个人财产,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为此,江阳法院依照执行程序对赵某进行限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冻结银行账户等强制措施。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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