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中院安排部署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

来源:川南网 作者:陈刚 钟敏 发表时间:2019-03-28 10:46
    3月27日,泸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对泸州法院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当天开展了刑事案件庭审观摩。



会议现场


庭审观摩

    打好“四战”!提高“四化”!
 
    2019年,按照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阶段的部署和安排,打好黑恶大要案件“攻坚战”、新兴领域犯罪“阻击战”、深挖保护伞“突破战”、乱象整治“持久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犯罪,进一步提高专项斗争的组织化、专业化、法治化、社会化工作能力水平,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突破、新成效,为法治泸州、平安泸州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18条干货

    ●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01、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适时组织召开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切实把中央决策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意图和深远意义学懂悟透、入脑入心,准确把握专项斗争的“时”、“势”、“责”,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02、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要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会、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良好格局和工作合力。

    03、认真接受督导监督,严格问题整改。两级法院要自觉接受中央、省委、市委督导组的督查督导,针对问题短板,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依法公正审判

    04、充分运用繁简分流、庭前会议等制度,精心组织庭审。做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高质量、高效率推进专项审判。要扎实用好“三项规程”,召开好庭前会议,制定好庭审方案,突出庭审重点,把握好庭审节奏。

    05、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始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法定标准、法定程序,保持依法办案的定力,保证案件质量和效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06、进一步规范大要案件督办程序。要严格对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刑事案件进行督办指导,落实好“打准打实”的工作要求,保证每一起案件均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07、加强案例发布工作。要高度重视已判决生效的典型案例的收集、编写和报送工作,精心挑选出一批具有典型意义和指导意义的代表性案件,定期集中公开发布,充分发挥类案指导功能,进一步提高专项斗争的专业水平。

    08、进一步建立健全线索、案件台账管理及信息报送制度。两级法院要将接收、受理的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线索、案件分类建立台账,全面准确反映线索、案件处理的流程和进度。做好信息简报编辑报送工作,实现简报信息与工作部署、案件审理同步推进、同步谋划。

    09、健全调研指导机制。两级法院扫黑办分别成立调研组加强对“套路贷”、“软暴力”、“保护伞”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及时为案件审理提供调研支持,不断提升专项审判的能力水平。

    10、健全督查督导机制。要继续加强对下级法院开展专项督查督导,重点督查对中央、省、市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工作部署推进情况、涉黑恶案件审理情况、审判宣传开展情况,保障专项斗争工作持续推进。

    ●加强专项斗争的审判队伍建设

    11、进一步加强法院扫黑办建设。两级法院要进一步充实建强专业力量,把一批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干警选配到扫黑办,推进扫黑办工作实体化运行。

    12、建立专业法官职业保障机制。两级法院要全面落实办案及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所需的办公、车辆、学习培训等后勤保障。坚决维护扫黑除恶干警的正当权益,及时澄清恶意举报、诽谤诬陷,落实对干警及其近亲属保护措施,努力消除后顾之忧。

    13、科学设置考核办法,加强专项表彰奖励。两级法院要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进一步完善专项斗争考核指标体系。要对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先进集体、个人和先进事迹大力表彰奖励、宣传报道。

    14、研究制定培训计划,提高专业化水平。两级法院要继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组织专业法官全员参与培训,邀请高校、研究机构及审判实务方面的专家临场授课,确保刑事专业法官队伍逐步成为行家里手。

    15、强化扫黑除恶专业法官的廉政教育。要加强政治建设,注重对扫黑除恶专业法官的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廉政意识,努力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扫黑除恶审判队伍。

    ●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强化合成作战和源头治理

    16、继续深化舆论宣传工作,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氛围。一方面继续传递中央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声音,把中央的精神和政策宣传到位、深入人心;另一方面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公开开庭宣判、庭审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全面开展专项斗争成果宣传。

    17、延伸审判职能,强化司法建议。两级法院结合黑恶案件审理,加强对社会监管治理中存在的漏洞和短板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切实增强整体防控能力。

    18、除恶务尽,建立健全线索摸排移交机制。两级法院要要善于从审理的刑事、民商事、行政、信访等案件中发现乱象,从各类乱象中发现黑恶线索,如民间借贷、工程承包、矿产开采等容易引发乱象的行为和行业。要按规定抓好线索的核查、转办,对涉黑恶犯罪案件,深挖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做到除恶务尽。
 
    阶段性成果

    自2018年1月23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泸州两级法院共审理涉黑案2件28人,判决1件16人;审理涉恶案14件76人,判决9件43人;审理涉“保护伞”案件2件2人。

    陈刚 钟敏

编辑:百说
微信扫一扫,即刻分享!

蜀ICP备12019884号 川南网信箱:597583136@qq.com 版权所有 泸州市马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08 Luzhou Mading wenhua Digital Media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未经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