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为江阳法院牟红兵法官点一个大大的赞!

来源:川南网 作者:江阳法院 发表时间:2019-02-28 15:29

    2月28日,在泸州市第一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颁奖会议上,江阳区法院少年法庭的牟红兵法官所承办的《司法关怀挽救未成年失足少女案》获评奖项,同时分享和交流了自己的心得。



    这次评选活动由市妇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政府妇儿工委办联合主办。


江阳区法院少年法庭法官牟红兵分享心得

    那么,这起受到众多机构关注的案子是怎么回事?它体现了哪些法治精神呢?

    事情要从2015年12月说起。

    花季少女刘某因抢劫罪被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江阳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做出了如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牟红兵发现这个案件的特殊性:刘某当时已怀孕8个月,思想不稳定,为尽快组织开庭,牟红兵当即通知与她同居的杨某(另案处理),以及杨某的家长到法院,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但杨某父母却因刘某与杨某并没有婚姻关系,既不愿帮助刘某,也不愿接受孩子。

    开庭后一个月左右,刘某平安生下孩子。由于刘某在哺乳期,相关部门依法对她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但因为她没有生活来源,生活困难。为此,牟法官再次联络杨某的父母。经过不懈的沟通,杨某父母接受了刘某及孩子,将母子接到家中照顾。

    2017年4月,刘某哺乳期满被收监执行。在她服刑期间,牟法官仍然放心不下,不仅多次去找她谈心,还常常以信件的方式鼓励她正确面对人生困境,做一个好妈妈。牟法官同时还赠给她《我的青春不再迷茫》《刑法》等励志和法律书籍,要求刘某按期学习并写心得。


    2018年1月初,刘某向牟法官写信汇报读书心得,流露出对幼小儿子的思念以及悔恨的心情,愿意努力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并渴望得到帮助。

    牟法官将这一情况向法院领导进行了汇报。江阳区法院领导当即指示:要将对未成年人的关怀落到实处,送法进监狱,让刘某与孩子团聚。

    牟红兵积极向监狱管理部门沟通,获得了大力支持。2018年春节,刘某终于和家人相见。

    当看到孩子的时候,刘某非常激动,这种血脉亲情令人感动不已。刘某看到了父母憔悴的模样,伏在父亲肩头失声痛哭。



    看到刘某一家人团聚,牟法官心里感到非常欣慰,又乘机对她进行心理帮扶,让她积极改造。

    刘某因为表现良好,获得了监狱改造积极分子。

    律法庄严,不容亵渎。

    对法报之以敬畏,

    于世间人情保持足够的温度,

    合法度,有温度。

    牟法官,值得我们大家为她点一个大大的赞!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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