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泸州共查处酒驾2411起

来源:川南网 作者:刘晓燕 潘光永 发表时间:2019-01-16 15:36
    2018年,泸州公安交警以平安、畅通为目标,持续推进治理酒驾毒驾工作常态化,从严查处一批“酒驾”违法犯罪行为。年内,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411起,其中饮酒驾驶2009起、醉酒驾驶402起,查处毒驾违法行为3起。与2017年相比,同比下降23.7%。


    抓牢重要节点。充分结合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特点规律,从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出发,加强对酒驾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安排,合理布设检查点位,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坚持常态化和集中整治相结合。把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责任落实到日常路面执勤执法和处理每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当中,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抓落实。同时,针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易发的时段、地段和区域,调集优势警力和科技装备,组织开展酒驾整治集中统一行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合理设卡,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的模式,加大路面巡逻检查力度,形成了严管、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

    延伸农村酒驾整治行动。紧紧抓住全市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契机,把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到农村派出所,落实到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相关工作管理制度,并充分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特点,掌握农村赶集赶场、婚丧嫁娶、接人待客等活动信息,进一步加强县乡道路的交通管控,严格查处酒后驾驶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违法行为。

    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利用媒体宣传阵地,集中开展“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主题宣传活动,在黄金时段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和播放宣传警示标语,提示广大驾驶人自觉拒绝酒后驾驶;强化群众劝诫亲人酒后驾驶意识,发动全社会监督酒后驾驶;深入各类餐饮娱乐行业发放拒绝酒驾的宣传资料,增强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意识。
 
    刘晓燕 潘光永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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