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来源:川南网 作者:王宝权 发表时间:2018-12-21 14:49
    2018年12月21日,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江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聪出庭支持公诉,江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贺晓华担任审判长。

    江阳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城、陈行、童解川、陈恒虎、任强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向江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江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底,被告人杨城召集被告人陈行、童解川、陈恒虎、任强等人商议共谋实施“套路贷”犯罪。2017年年底至2018年年初,被告人杨城等人累计作案七起,其中四名被害人在支付高额“违约金”后取回车辆,其余三名被害人的车辆被杨城等人变卖。




庭审现场

    套路一:要车?给钱!

    被告人杨城等人以车辆抵押贷款口头承诺不押车且分期付款为诱饵,诱使被害人签订为期一月的质押车辆合同,并以保证金、评估费等各种名目向被害人以现金方式收取高额手续费。随后,以安装GPS的名义将被害人的车辆开走并扣押,以违背被害人真实意思表示的车辆质押合同为要挟,在被害人要求取车时,勒索被害人高额钱款。被告人杨城等人通过此种方式分别向4名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后将车辆归还。

    2018年1月31日,在泸州市江阳区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地下停车场,杨城、邱孝彬(在逃)、陈行、童解川、陈恒虎、任强通过“套路贷”方式,诱使被害人肖某签订为期一月的质押合同。之后,被告人等通过银行账户转款6万元贷款给被害人,并即刻收取现金手续费1.6万元。此后,被告人以安装GPS为名将肖某的川EXXXXX白色凯迪拉克XT5越野车开走并扣押,勒索肖某7.8万元后,将车辆归还。

庭审现场

    套路二:不给钱?卖车!

    在被害人因害怕付款又取不到车就不再付款后,就将扣押的车进行变卖。被告人杨城等人通过此种方式分别向3名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后将车辆转卖。

    2018年2月27日,在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下停车场,杨城、邱孝彬(在逃)、陈恒虎、陈行、童解川、任强通过“套路贷”方式,骗取被害人杨某签订为期一月的质押合同。之后,被告人等通过银行账户转款2万元贷款,并即刻收取现金手续费1.1万元。此后,被告人等以安装GPS为名将杨某的川EYXXXX橙色奇瑞瑞虎7越野车开走并扣押,以此勒索杨某2.6万元。在杨某不愿付款后,杨城将橙色奇瑞瑞虎7越野车以2万元的价格转卖。


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杨城、陈行、童解川、陈恒虎、任强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敲诈勒索数额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城、陈行、童解川、陈恒虎、任强等人经常纠结在一起,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集团。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王宝权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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