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 泸州车驾管、交通违法业务缴费实现支付电子化

来源:川南网 作者:百说 发表时间:2018-08-31 15:51
    为进一步便民利民,从2018年8月31日起,泸州市正式启用公安交管机动车、驾驶证、交通违法业务缴费支付电子化,也就是说,从今日开始,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工本费及牌证费,交通违法罚款等均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及其他更多渠道进行在线支付,不用专门到缴费窗口排队等待了。

    据悉,目前群众可通过三种在线支付方式进行缴费:

    一是机动车驾驶人在办理车驾管或交通违法处理业务时,业务受理凭证上会自动生成二维码,群众可扫二维码自动关联支付平台,直接进行支付(无需输入流水号或决定书编号),支付完成后无需再到收费窗口办理。

    二是群众在业务办理后,也可扫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提供的二维码(附后),进入厅交管局支付平台,输入流水号或决定书编号(机动车或驾驶证业务输入流水号,违法缴款请输入16位决定书编号)进行电子化支付,支付前请仔细核对交款人及缴费事项。同时,在支付时请使用微信、支付宝或支持二维码扫描的手机浏览器扫描,微信扫描请选择微信支付,支付宝扫描请选择支付宝支付,其他浏览器扫描可以选择任意渠道支付。


    三是12123互联网平台办理的业务,群众可以在收到受理成功短信或在网站上查询到已受理成功后,进入http://sc.122.gov.cn网站右边友情链接中点击“交警互联网支付”进行支付。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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