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总工会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隐患排查市场化机制

来源:川南网 作者:龚飞 发表时间:2018-06-06 11:09
    为进一步深化“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调动全市广大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以下简称“群监员”)和一线职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有效的激励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等法律法规,泸州市总工会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隐患排查市场化机制,印发了《泸州市安全生产群众监督隐患排查激励办法(试行)》,根据职工报告隐患及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了隐患等级、奖励标准、报告审核和发放流程,从而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泸州市安全生产群众监督隐患排查激励办法(试行)》首先在泸县煤矿企业试点,泸州市总工会专门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通过深入开展“査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康、促企业发展”“安全隐患随手拍”等群众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努力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同时建立完善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市、县两级工会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对于报告隐患的职工,给予奖励,通过市场化手段,激励职工主动查,大胆报。

    二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企业职代会作用,落实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为基础的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作用,以班组安全建设为核心以“安康杯”竞赛为载体,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是完善群众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县级工会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乡镇(街道)工会和企业工会应督促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事故隐患建档立案、动态管理,完成整改及时销号,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荣誉激励和物质奖励,对组织排查事故隐患不力、工作落实较差的视情给予取消工会系统荣誉评授资格等处罚措施。

    龚飞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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