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县:昔日贫困村走出社会治理新出路

来源:川南网 作者:申洪雁 曾旭楠 发表时间:2018-06-01 12:03
    “立正,向右看齐,稍息……”5月30日,宜宾市江安县井口镇卯埂村党群服务中心的广场上,特别邀请来的民警郑勇超正在为该村18名治安义务巡逻队员们进行基本队列训练。这是该村自脱贫摘帽以来,切实加强社会治理,团结奔小康的显著表现。



    当日,民警为该村的治安义务巡逻队员们进行了鲜活生动易懂的法治知识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同时,治安义务巡逻队员们还举行了冬装换成夏装的仪式。


    “通过换装仪式和业务知识培训,既展现了我们村有信心进行村民自治的精气神,又使我们懂得了很多治安知识和安防知识,方便我们在实行村民自治时,既治理有效又符合法规。”卯埂村村主任银本效说。

    “我们村的治安义务巡逻队有责任心、了不起!队员全由村里的青壮年志愿组成,他们分成几个小组,夜间轮流巡逻执勤,通宵达旦地巡逻是工作常态,非常辛苦。治安义务巡逻队为维护村里的平安和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年约80岁的村民任华兴在现场观看训练时满意地说。


    据银本效介绍,该村以前是省级贫困村,村民自治能力差。脱贫攻坚战打响以后,该村迎来了发展的东风,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市、县纪委等部门的帮助下,该村找准自身症结,弥补自身短板,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产业,努力提升乡村文明素养,经过勤奋耕耘、久久为功,顺利实现了脱贫摘帽,村容村貌变化巨大。为持续巩固好脱贫成效,向着致富奔小康迈进,该村在市、县纪委的指导下,努力探索社会治理良策,于2016年10月起成立了治安义务巡逻队,着力打造平安和谐、乡风文明的干事创业环境。


    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扶贫扶智,需要激发贫困村的自身造血功能,实现由扶到放的无缝转变,重点要发挥村民自治的主观能动性,才能确保脱贫不返贫,并如期实现致富奔康的美好愿景。治安义务巡逻队作用的有效发挥就是该村成功实现村民自治,解决村民安全后顾之忧,保障产业健康发展的现实表现。

    申洪雁 曾旭楠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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