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有关政策规定,我省个体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简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100%,缴费比例为20%。四川省统计局公布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1631元。
2018年5月21日——12月31日
缴费标准 (一)网上缴费:通过“智慧泸州社保”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或者登录泸州社保网上服务大厅,24小时办理网上缴费。 (二)社保基层平台缴费: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银行卡,到全市各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社保窗口办理刷卡缴费。 (三)银行网点缴费: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建设银行、市商业银行全市各营业网点办理缴费。 (四)自助机缴费: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及银行卡,到全市各政务(社保)服务中心的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自助办理刷卡缴费。 重要提醒 1.请广大个体参保人员务必于本年12月31日前缴纳2018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政策规定逾期不得补缴。 2.没有关注“智慧泸州社保”微信公众号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注册本人信息后进行缴费。
3.缴费成功后将收到【泸州市人社局】统一发送的缴费详细信息短信,作为缴费依据;也可进入微信公众号“智慧泸州社保”查询缴费记录。手机号未登记或已变更的可到乡镇社区、缴费银行网点办理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