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主导作用,平等保护,延伸审判职能,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为保护创新发展,改善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形成合力,行政司法有效衔接。积极开展刑事、民事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工作,依托“市名优酒保护联席会议”和“市打假办”两大平台,与公安、检察、打假办、工商、质监、文化、烟草局、名优企业等进行沟通协调,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座谈交流机制,会签规范性文件,形成司法主导、信息互通、通力合作、各司其职的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三是平等保护,促进创新发展。统一规范商标侵权刑事证据的收集程序、证据固定标准和涉嫌侵权商品(真伪)鉴定意见的鉴定主体和程序;对侵犯商标权犯罪中“同一种商品”、“相同商标”、“非法经营额”、“权利人的损失”等刑事司法领域的争议问题予以明确。 四是严格制裁,形成打击力度。民事审判方面,严格制裁假冒商标、搭车模仿等商标侵权行为,依法加大赔偿力度,有效制止“傍名牌”行为。刑事审判方面,对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行为,严格控制缓刑适用,依法并处并加大罚金、没收违法犯罪所得的适用与执行力度,销毁侵权产品、没收犯罪工具等措施,剥夺侵权人的再犯罪可能。 五是主动作为,延伸审判职能。将知识产权保护的触角延伸到生产一线,先后多次走访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古蔺郎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仙潭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发放《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提示手册》、《商业秘密案件诉讼须知及风险提示手册》,以案说法解读法律规定,满足了企业实现风险预警,预防减少纠纷等司法保护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