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法院“战狼扫赖”:一“老赖”拒不执行裁定被刑拘

来源:川南网 作者:王睿 熊兵 杨杰 发表时间:2018-04-24 15:31
    “喂,请问是龙马潭区法院吗?这里是龙马潭区公安分局,你们之前移送我局的李某乙涉嫌拒执罪一案,现在该人已被我局抓获,已关押进市看守所”。2018年4月21日,周六,龙马潭法院“战狼扫赖·执行攻坚”行动正式启动,该院60余名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分组行动,猎捕老赖。正在行动中的龙马潭法院执行法官接到公安分局的上述电话,立即前往看守所提讯李某乙。


    该案源于龙马潭法院受理的李某甲申请执行李某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李某乙电话号码变更,且外出躲债,执行法官一直联系不上他,随即依法向其邮寄、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执行法官查明,李某乙名下有一辆雪佛兰轿车,且该车于2015年6月在诉讼保全阶段已在车管所被查封,于是龙马潭法院作出裁定扣押该车,并要求李某乙限期将车辆交到法院,该裁定公告送达后,李某乙仍未将车交到法院,且依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经合议后,执行法官认为李某乙的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线索移交龙马潭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并网上追逃。


    在看守所,李某乙向执行法官报告了车辆下落及目前财产状况,也对所欠的债务列了还款计划,深刻认识到了不配合法院执行、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忏悔万分,等待李某乙的,将是刑罚的严惩。

    法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奉劝所有失信被执行人:敬畏法律,尊重司法权威,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王睿 熊兵 杨杰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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