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四项举措快速启动扫黑除恶工作

来源:川南网 作者:贺晓华 周洁 发表时间:2018-03-19 09:57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按照最高法院、省法院、市法院和市委、区委的要求,泸州市江阳区法院快速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成立领导小组,提供组织保障。该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以院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统一领导指挥我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案件指导组、宣传舆情组、调研工作组、司法保障组、司法监察组五个工作组,分工合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及时传达学习,提供思想保障。该院于3月9日下午召开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快速落实措施,提供工作保障。明确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审、快判、从严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格掌握取保候审、缓刑、保外就医的适用条件,充分利用资格刑、财产刑降低再犯可能。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加大宣传力度,提供氛围保障。依托该院审判大楼显示屏和法院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官方网站等及时向社会推送报道依法严惩黑恶违法犯罪的审判工作情况,并加强与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合作,采访报道该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成效,让社会知晓,形成社会共鸣。

    贺晓华 周洁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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