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普法进校 泸州中院深入践行1+2家事审判模式

来源:川南网 作者:马俊杰 发表时间:2018-03-03 22:39
    缤纷彩蝶、感恩母亲、关爱妇幼、情暖酒城。3月3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巾帼志愿者服务队走进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镇中心学校,为全校的学生和家长上了开学第一课,该志愿者服务队由少年审判庭和家事审判庭的法官组成。


 

    据了解,近年来,泸州两级法院的各个普法宣讲队伍走遍了一所所校园,为广大学生送上了一堂堂精彩万分的法制宣讲课,让广大学生们受益匪浅。而今天同样的一堂课,却又有所不同······


 

    据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余琦介绍,提升未成年的法律意识,是我们宣讲团成立的初衷,从今年开始,由于少年审判的职能扩展到了家事案件,在众多案件分析中,我们意识到孩子的诸多问题都和家庭因素相关,所以,在今天的普法活动中,我们将“家长课堂”和学生的“法制宣讲”结合起来,让学生与家长之间能够多一些沟通,促成一个和谐的家庭,从而达到减少未成年犯罪和家事案件的最终目的。


 

    宣讲活动现场,来自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的家事法官徐翻翻向家长们提出了:“当一名女性与男性结为夫妻成立家庭,给这个家庭带来的效果是1+1>1?还是“1+1<1?”的问题,在泸州市龙马潭区安宁镇中心学校的校园中引起了600余名学生、家长、老师的热烈讨论。随后,宣讲团的法官不仅讲解了真实案例,还插入了一些小游戏,让学生、家长们与之互动,让现场氛围显得非常轻松、活跃。


 

    夫妻关系和谐了,亲子关系亲密了,家庭自然就和谐了,社会就稳定了。本次活动受到了学生、家长和老师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赞扬,尤其是家长们感受听完这次宣讲和参加了互动游戏后,对家庭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近期,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庭被省妇联命名为四川省巾帼维权岗,少审庭的家事法官们正在积极践行1+2家事审判模式即审判+权益保护+情感修复,她们坐在审判台上有巾帼不让须眉的气势,但她们更有女性的柔情,她们正以自己的方式朝着各自的法治理想不断努力!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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