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宾民政局发布通告 从今年2月15日起 翠屏区、南溪区、宜宾县等辖区内的 殡仪馆、火葬场、公墓等殡葬服务场所 一律禁止 焚烧和燃放冥币、香烛、烟花鞭炮等丧葬用品
场所包括:市殡仪馆、南溪区殡仪馆、宜宾县殡仪馆和翠屏区双龙公墓(含宇静园墓区)、南溪区第一山公墓、宜宾县公子山公墓等地。 本文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宜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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