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泸州夫妻吵场架!后果竟是这个……

来源:川南网 作者:周启玉 发表时间:2018-02-12 11:42
    序言:不要让车辆和醉酒的人“单独相处”!以免醉酒之人难以控制自己踏上“酒驾之路”。
 
    丈夫酒后不开车  妻子担当驾驶

    2017年12月21日晚,徐某在龙马潭区金山路一餐馆宴请宾客,酒过三巡后回家,妻子李某驾驶着车牌号为川EOOGXX车辆搭载着徐某往酒城大道一段方向行驶。

    途中因小事矛盾  谁来开车出现僵局

    当车辆行驶到沱江二桥时,李某一时不察竟将车开到金山路下穿隧道方向去了,就因为这一走错路,夫妻二人发生了严重争执,一气之下的李某将车停在路中间,留下喝了酒的徐某独自离开。

    慌乱之间  错误选择酿事故

    徐某一方面考虑车辆停在路中间很危险,一方面又抱着一时的侥幸,便自己驾车准备驶离隧道,可谁知刚起步没多远就与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了擦挂!自知理亏的徐某心慌起来了,情急之下的他将车停留在事故现场,欲向左路边的人行道走去,见状,摩托车受害方立刻拦住了徐某不许其离开,随后摩托车驾驶员报案。

    醉驾暴露  教训惨痛

    民警到达现场进行事故勘察时,发现徐某可能存在酒后驾驶的行为,于是将徐某带到龙马潭区中医院进行抽血检查,血检结果显示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2.6mg/100ml,属于醉驾驾驶!目前,徐某因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徐某因一时侥幸的酒驾最后受到法律严惩,看来酒驾的严重性仍需强调。聚会喝酒本是开心事,该事件中,起初徐某酒后不开车也是值得鼓励的,谁知一场因“走错路”而起的争执,让一开始坚持的“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被“破功”。大家一定要吸取这个教训!

    泸州公安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春节即将来临,亲朋好友相聚小酌两杯本是一件开心事,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特别要吸取教训,不要让车辆和醉酒的人“单独相处”!以免醉酒之人难以控制自己踏上“酒驾之路”。
 
    附:酒驾的“附加成本”,无法承受的后果!

    一、 如果你醉驾留下刑事犯罪档案,子女可能和参军无缘,因为你的犯罪档案会成为他们政审的障碍。

    二、 没有子女,也不能任性。报考安保、航空、军警校,你都会因犯罪记录受限。

    三、 你说自己有工作,不怕被拒,那也错了。如果你是国家干部、公务员,因犯罪判刑,公职和党籍只怕要“双开”了。如果不是公职人员,你因醉驾判刑,用人单位指不定就会把你“炒”了,那也很抱歉的告诉你,你没法得到经济补偿。

    四、 如果你需要办理移民或留学签证,请你先出示无犯罪记录证明,绝大部分国家都会把犯罪记录的人拒之门外。

    五、 如果你是营运司机,即使重新考回驾照,也终生不得从事营运机动车驾驶工作。

    六、 如果一旦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外,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终生禁驾”。

    周启玉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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