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依法对一名拒不执行裁定、判决的犯罪嫌疑人徐某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原来,犯罪嫌疑人徐某某的亲戚因为工程资金不够,需要向他人借钱400余万元,双方同意由徐某某作为担保人,然而还款时间到期后,其亲戚却无法偿还借款。借款方遂将徐某某及其亲戚告上法庭,法院做出了徐某某承担连带责任的裁定,但徐某某拒不执行。 2017年7月31日,法院将该案移送到龙马潭区分局,然而徐某某却一直不愿露面,办案民警只得将其上网追逃。经过反复做工作,徐某某最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现徐某某已将第一笔款项划拨到法院执行,剩余款项将于春节之前付清。 王巍 牟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