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国歌或被追究刑责!10月1日起,一大波新规将实施!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四川日报 发表时间:2017-09-28 11:02

一想到“十一”国庆节和中秋节还有三天
哈欠瞬间就消失了!

同时,自10月1日起,
一系列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
重磅法律法规将正式实施!
快振作起来,
看看对你我生活有哪些影响?


10月新规


    1.首部民法总则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作为我国首部民法总则,其中让人期待的亮点颇多:

    胎儿享受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的民事权利;
    下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
    强调抚养赡养义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协商确定监护人;
    增加保护虚拟财产规定;
    诉讼时效由两年延长为三年。
    民法总则同时也积极倡导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精神。


    2.侮辱国歌或被追究刑责

    国歌法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对国歌奏唱方式、国歌使用、国歌传承等,作出明确规范。



    国歌法明确: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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