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交警“8.20”酒驾、毒驾专项行动 查处违法行为262起

来源:川南网 作者:姜怡 潘光永 发表时间:2017-08-21 16:14
    为进一步加大对酒驾毒驾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维护良好的道路行车秩序,营造良好的道路出行环境,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8月20日,泸州交警支队在全市集中开展了整治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地区酒驾、毒驾专项行动。这次行动,全市共投入警力256人次,出动警车50辆次,登记检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134辆、货车154辆、其他车辆3963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共计262起(其中饮酒驾驶9起)。


    全警动员,提前部署。行动期间,各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在兼顾开展好各项日常交管工作的同时,做好勤务安排、执勤点设置、执法装备配备、执勤民警安全防护设施配备等相关工作,提前安排部署,搞好工作结合,确保集中统一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突出重点,严厉查处。行动中,各大队突出对辖区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易发生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采取多种措施进行严厉查处整治。将城区作为整治重点,科学部署,加派警力,加大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期间,中午13时点至15时,晚上20时至22时,组织警力在酒店、娱乐场所比较集中的路口设立卡点,严格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同时,积极联合乡(镇)交管办和农村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将管理区域向远郊乡镇、农村道路延伸,加大城郊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酒驾、毒驾整治力度。


    严格执法,规范执勤。行动期间,全体民、辅警在执勤执法时,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使用规范用语,严格执法程序,讲究执法方式,无执勤执法不当与群众发生冲突或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事件发生;并严格落实执勤民警安全防护装备,将规范设置和有效使用的责任落实到各个执勤点,并加强检查,确保执勤民警的人身安全。


    强化宣传,巩固成效。行动中,各大队加大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力度,通过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采访报道、路面执勤人员与机动车驾驶人以及群众面对面宣传教育等方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让更多的市民群众认识到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巩固了整治工作成效。

    姜怡 潘光永

编辑: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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