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刑警二中队接到群众刘某某报警称:当日下午步行至小市伍复街时,一名男子从身后将其耳朵上的一对黄金耳环抢走后逃逸,损失1000余元。 接警后,刑侦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对嫌疑人的活动轨迹进行追踪分析,民警发现其案发后逃至江阳区下水井沟一带。11月29日晚,有线索表明,嫌疑人在下水井沟附近某网吧上网,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将其抓获。犯罪嫌疑人名叫毕某某,2013年4月因抢劫罪被江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今年4月又因抢夺罪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刚刑满释放的毕某某“重操旧业”,丝毫没有悔改之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毕某某对自己抢夺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毕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卿瑶 周良春 |